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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 | 11瓶化妆品无中文标签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 儋州那大标榜美容美发用品设备总汇被罚1万元

时间:2024-03-28 21:51:52 来源:网络整理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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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天315 | 11瓶化妆品无中文标签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 儋州那大标榜美容美发用品设备总汇被罚1万元点击查看专题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6日消息(记者 蒙健)销售的11瓶化妆品外包 我们守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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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天天提供南海网、瓶化南国都市报9月6日消息(记者 蒙健)销售的妆品证明总汇我们守候你11瓶化妆品外包装标签上未标示中文标签信息,且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中文标无法万元近日,相关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儋州那大标榜美容美发用品设备总汇予以处罚款1万元。儋州

7月27日,标榜被罚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儋州那大标榜美容美发用品设备总汇进行检查。美容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用品我们守候你在该总汇经营区域左侧货架上,设备摆放有11瓶化妆品,天天提供分别标示为“WHITENING FACIALFORAM MILK PLUS Bright and white”(100ml e 3.38fL.02.MFG: 12062020 EXP:20230325),瓶化上述化妆品的妆品证明总汇外包装标签上未标示有中文标签信息。

执法人员经调查,无中文标无法万元根据该总汇提供的相关销货单据上无供货商名称,2020年5月10日,该供货商将上述11瓶化妆品发货至儋州那大标榜美容美发用品设备总汇,货值275元。在收到货后,该总汇将上述化妆品摆放于货架上销售。上述化妆品外包装上均未标示有中文产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等相关产品标签信息,同时该总汇也无法提供化妆品的供货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备案凭证及《检验报告》等材料。截至执法人员查扣时,该总汇未将上述化妆品销售出去过。

近日,因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且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依法对儋州那大标榜美容美发用品设备总汇予以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11瓶,并罚款10000元。(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