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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典”可依丨外卖总被偷,点变态辣蛋挞把邻居小孩辣进医院,谁担责?

时间:2024-03-29 08:08:43 来源:网络整理编辑:焦点

核心提示

原标题:有“典”可依丨外卖总被偷,点变态辣蛋挞把邻居小孩辣进医院,谁担责?阅读提示: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2022年5月是《中华人民 二十出头的日子

原标题:有“典”可依丨外卖总被偷,典点变态辣蛋挞把邻居小孩辣进医院,有可依丨医院谁担责?

阅读提示: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外卖二十出头的日子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 “社会生活的总被百科全书”。2022年5月是偷点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大河网特推出《有“典”可依》系列报道,变态通过案例+专家解读的辣蛋邻居辣进形式,让更多网友了解这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小孩“基础之法”。

大河网记者 宋向乐

到了饭点打开手机外卖App随手点份外卖,担责已经成为当下许多人的典生活常态。但是有可依丨医院,随着外卖深入我们的外卖生活,随之而来也有很多烦心事:浙江一男子点外卖总被偷,总被二十出头的日子为了维护自己的偷点挞把利益惩治一下偷吃外卖的人,他毅然点了变态辣蛋挞,变态结果把邻居小孩辣进医院。

图片说明:相关事件截图

那么问题来了,该男子到底该不该担责?5月30日,大河网记者邀请到辉县市人民法院薄壁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刘东升,来一起看看他如何以案释法。

外卖盗取人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刘东升表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盗取他人外卖食用造成损害后果,其自身存在过错,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盗取人为未成年人的,其父母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图片说明:刘东升在宣讲《民法典》(资料图)

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职责及义务

我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未成年孩子盗取他人外卖,作为孩子的父母有义务加以制止,而不是发现孩子有不良行为后溺爱孩子、听之任之,甚至放纵其不良行为的持续发生。”

刘东升说,日常生活中,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不能心存侥幸,出现损害结果时还以孩子年幼为自己开脱。不然,可能会出现孩子侵权父母买单的后果。

购物人采取在外卖食品中多加辣椒等方式打击或报复盗取人的行为

1.其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是否属于自力救济?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急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刘东升认为,购物人所采取的行为不属于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制止,亦不属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急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而采取的自助行为,而属于其主动采取的自认为可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不构成正当防卫,亦不构成自力救济。

2.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可能会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购物人为泄愤或其他目的,在外卖食品中加倍添加辣椒,其目的并不是自己食用,而是打击报复盗取人,主观上存在故意的过错。因不知道盗取人是谁,客观上存在放任损害行为针对不特定对象的发生。”刘东升表示,如果盗取人食用,就会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购买人的行为就可能会构成侵权。构成侵权后,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